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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使馆加签的目的是:大使馆在文书上盖章,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和盖章属实,办理认证的目的是中国出具的文书能被阿曼所承认,不致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办理发票使馆加签主要是为了货物清关或者其他贸易行为。
将相关资料递交给贸促会,由贸促会先进行盖章认证,做成商事证明书或者产地证,然后再进一步送往外交部进行加签审核,后送往阿曼驻华使馆进行加签认证。
认证所需资料:
第一:发票原件(盖公司外贸章);
第二:中国贸促会总会的商事证明申请表;
第三:印章备案表;
第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五:商品的报关单(报关预录单复印件,且报关单金额必需与发票金额一致)、保函、商业发票复印件3个盖骑缝章
我国驻外使领馆在法定的公证范围内提供公证服务,不能包办所有的公证事项。需要公证的事实和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应向我国国内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并经认证之后,再拿到国外使用。
认证的一般程序:
先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认证公证书上公证机构的印章和签字属实,然后由公证书使用国的驻华使领馆认证我国外交部门的印章属实。认证的目的是使公证文书能为使用国境内的相关机构所承认,产生域外法律效力。